中小微企业单价500万元以上设备器具50%部分一次性扣除(折旧年限为4、5年)申报依据
中小微企业单价500万元以上设备器具50%部分一次性扣除(折旧年限为4、5年)申报依据
“中小微企业单价500万元以上设备器具一次性扣除(折旧年限为4、5年)”根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2号)等税收政策规定:
中小微企业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 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上,且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最低折旧年限为4、5年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的5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其余50%按规定在剩余年度计算折旧进行税前扣除。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申报符合上述政策规定的资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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