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企业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申报依据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企业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根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2〕19号)等税收政策规定:
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设立的企业新购置(含自建)的固定资产,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含)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申报符合上述政策规定的固定资产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