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及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有关规章的规定,凡在大连市内注册登记且未注销亦未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各类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下同),应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辽宁)(以下简称“公示系统”,网址为(http://ln.gsxt.gov.cn/),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和公示上一年度的年报。
目前,年报截止时间是2020年6月30日。
2019年度公示年报,将外资企业通过联合年检系统申报的报表合并到公示系统,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今年申报增加了一项“特种设备使用信息”,企业填报人员需要与公司内部相关部门进行沟通进行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