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友咨询,因为公司解散,支付给员工的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
经济补偿金是法定的,主要是针对劳动关系解除和终止,在劳动者无过错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给予劳动者一定数额的经济上的补偿。
【一】单位解散是否应该支付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
【注释1】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
【解读】根据相关政策,如果公司解散,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经济补偿金的支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注释2】
计算公式:
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工作1年应得的经济补偿
【注释2】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加班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收入,劳动者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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