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以外购产品用于发放职工福利,进项税额不可以抵扣,应按照下列方式进行会计处理:
1、购入时
借:库存商品等会计科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2、决定发放非货币性福利时
借:生产成本等会计科目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3、发放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